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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中关于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所需承担的责任分析

  来源:www.jinanworld.com
       律法对于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任何生活在一起的团体而言,想要保证大家生活的稳定性,就一定要有一部内容齐全的律法。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法律咨询中的一个咨询频率比较高的问题,那就是单位不缴纳社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予以受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进而依照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知识在进行法律咨询的时候都会得到解答。
  2、行政责任。单位不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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