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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担保公司接受现金委托理财是否合法?

  来源:www.jinanworld.com
       担保公司通常被理解为非金融机构,其即具有担保业务经营职能,同时又可以履行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职能。担保公司从经营资质来讲,应当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即应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管。对于设立和经营管理规范的担保公司来讲,其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有权接受单位和个人理财委托,即可代客理财,可以为客户提供批准范围内的金融服务。对于设立不规范的担保公司来讲,由于未经人民银行许可,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尤其是没有代客理财的资质,如果从事了理财业务,很可能会给客户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这既是缺乏监管的结果,亦是其经营管理风险能力较差的结果。尽管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采取了灵活的的金融调控手段,支持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放松金融监管。从控制风险角度出发,为了广大企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利益不受损害,应当把握住代客理财机构的资质,控制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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